承租方应出具能够证明承租方及经办人身份的有效证件并配合出租方对承租方身分的确认。
1、单位租车:
(1)提供真实的联系方式,如名称、电话、地址、联系人等。
(2)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法人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
(3)非法人单位需提供上级单位开具的租车介绍信,负责人身份证。
(4)经办人身份证。
(5)驾驶员的身份证、驾驶证。
2、个人租车:
(1)承租方身份证、及全家人户口簿。户口簿交出租方保存,租赁合同中止时退还。
(2)租赁车使用人身份证、驾驶证。
(3)承租方现居住地址和联系电话。
(4)承租方应提供第三者作为担保人并带身份证。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8:00
联系人:李经理
手机:15588811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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