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租车公司需要的条件
1.配备汽车不少于20辆,且汽车车辆价值不少于200万元。
2.拥有的汽车应是新车或使用过的车是达到一级技术等级的,并具有齐全有效的车辆行驶证件;
3.申请者必须具有法人资格,须有不少于汽车车辆价值5%的流动资金。
4.有固定的经营和办公场所,停车场面积不少于正常保有租赁汽车投影面积的1.5倍;
5.有必要的经营机构和相应的管理人员,在经营管理、车辆技术、财务会计等岗位上应分别有一名具有初级及其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8:00
联系人:李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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